香港電視發表聲明,稱只要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清楚解釋免費電視發牌的理據,便會撤回司法覆核的申請。梁振英則說,無論是否有司法覆核,政府都會根據制度辦事,包括法律、政策、程序公義等,考慮包括財政能力、投資、節目等四大準則共11個因素,去作出最終決定,而行會一直都實行保密制和集體負責制,在作出決定後會解釋準則,但不會公開披露細節和理據。
人們不禁要問,特首並沒有解答問題,等如說:香港市民必須百分之百信任特首及行政會議成員(都是特首委任的),故不公開任何細節和理據。然而,今次社會上各種行動,聲音太多了,顯示人民並不完全信任這個決定。然而,仍舊堅持需要信任,這便是「封建式」、「宗教教條式」的絕對信任,與每天倡導開放開明的行政態度,差距太大了。其實反方向而行,會令人民更不信任特首及行政會議,乃香港之大不幸也!一宗並不牽涉政、軍、財的民間事件如此處理,實在令人心痛失望!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4%BF%A1%E4%BB%BB%E7%89%B9%E9%A6%96%EF%BC%9F/11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