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4日 星期四

足球陣式與管治手法 by 岑逸飛

2010-06-24

  所謂「足球陣式」,是指在足球比賽中教練如何將球員放置在足球場上。陣式可分為攻擊或防守陣式、攻守兼備式,也有以攻為守、以守為攻式。比賽時陣式並非一成不變,教練會因應需要而作出調整。

 

  早期的足球比賽,沒有防守意識,陣式都是攻擊性的。形容陣式是不計守門員,十個球員由後衛到中衛到前鋒,分成三排排陣。例如十九世紀流行的足球陣式,是1-1-8,即一個後衛、一個中衛、八個前鋒。其後又有1-2-7及2-2-6,雖然防守球員增加,畢竟是前鋒人數居多,名副其實是衝鋒陷陣。

 

  足球陣式概念也許是由古代行軍作戰的陣式啟發而來。西方最著名是早年由腓力二世所創的馬其頓方陣,由16乘16共256名手持長矛及盾牌的步兵所構成的陣形,其正面攻勢銳不可擋,但防守性弱,陣式一旦被敵人突破便潰不成軍。相比之下,中國古代的陣式,特別是諸葛亮的八陣,注重相互協調與配合,無論是迂迴突破或正面牽制,都十分有效,缺點則是機動性差,防守強而進攻則弱。

 

  西方的方陣運用得最好是斯巴達方陣,前排個個都是武藝高強的將領,是整個團隊的靈魂。這種「金字塔」概念應用於足球陣式,便是從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到二十世紀四十年代風行了五十多年的2-3-5陣式,先是英國球隊的標準陣式,其後擴展至全世界。香港早年的足球陣式也是如此,五個前鋒加三個中衛加兩個後衛,三個中衛推上便是八個前鋒,退下則有五個後衛,令攻守較趨平衡,但仍是攻多於守。

 

  到現代越位條例確立,阻止球員在前線亂衝,隨之而出現3-2-5陣式,即WM陣式,讓攻守更趨平衡。WM陣式的進化版本是4-2-4陣式,可創出六名前鋒及六名後衛。隨著防守意識提高,4-2-4陣式又變為4-2-3-1或守多於攻的4-3-3陣式。而如今現代足球最傳統的陣式是4-4-2,可變八名後衛六名前鋒,且可配合戰術運用,從4-4-2化為4-3-1-2或4-2-2-2之間變換陣形,可主攻、主守或平排去排陣。

 

  排陣要講臨場應變,如《孫子兵法.虛實篇》所云﹕「故形兵之極,至於無形」,管治手法亦然,只攻不守,知進不知退,風險很大。像毛澤東的大躍進或搞文化大革命以至「寧要核子不要褲子」論,都近似1-1-8陣式,但其後因前蘇聯威脅而出現珍寶島事件,中美開始建交,毛自嘲他是右傾機會主義,其實已是變陣為4-2-4陣式。而鄧小平的女媧補天精神,搞開放改革,摸著石頭過河,是典型的4-4-2陣式。

 

  再看回歸後的香港,董建華的管治進退失據,有如今屆世界盃朝鮮排陣,早段對巴西只是負一比二,後段以八萬五房策作防守,變成對葡萄牙大輸零比七了。至於特首曾蔭權,活像法國教練杜明尼治,調兵遣將失效,麾下球星如雲,但可惜無法好好傳球,全無鬥心,互相埋怨猜疑,難怪分組賽三戰一和二負而要被擯出局。

 

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從世界盃看國情 by 岑逸飛

2010-06-17

  足球如人生,足球場上充滿哲理。一顆小小足球,在足球場上是球員追逐的焦點;而球場外,人人各有不同的足球故事。足球許多時是現實壓力的止痛劑,是人民共同情感的凝聚或國家認同的象徵。全民對足球的狂熱,令社會上不論平日對各種政治議題的歧見有多深,談到足球卻一致團結。
 
  前南非總統曼德拉曾說,「世界盃足球賽讓我們成為一體;如果世上有一件事能將人緊密連繫在一起,那就是足球」。
 
  如今四年一度的世界盃又開鑼了。人生,有多少個四年?將每四年的世界盃片段串連,都是精采的回憶,看到人生,看到球場英雄和混蛋,也看到國情。世界盃在四年的循環中告別青春,走向未知的明天。
 
  我記憶中的第一次世界盃是1974年第十屆世界盃,可能因為香港自1972年進入彩色電視年代,世界盃被彩色畫面記錄下來,而不再是以前雪花顆粒的黑白畫面。那年的世界盃在西德舉行,決賽是荷蘭對西德。荷蘭的「橙色軍團」在綽號「飛人」的告魯夫帶領下,展現全新的全攻全守踢法,令人驚喜,但西德也有個號稱「凱撒大帝」的碧根鮑華,在中場一柱擎天,終以二比一勇奪冠軍。
 
  其後的歷屆世界盃,1978年荷蘭又再飲恨,一比三敗給阿根廷,屈居亞軍,但嶄露頭角的則是意大利的金童羅斯。1982年意大利終於捧走世界盃,以三比一戰勝西德,而羅斯也以六個入球獲得是屆金靴獎。1986年的世界盃精采絕倫,阿根廷的馬勒當拿以「上帝之手」的欺騙伎倆淘汰英格蘭,最後率領阿根廷以三比二擊敗強敵西德,助隊友進攻神乎其技,其連過五人的腳法成為世界盃歷史的經典瞬間,展現球王風采。
 
  1990年世界盃決賽西德一雪前恥,以一比零擊敗阿根廷,但之前的準決賽西德以殘酷的互射十二碼淘汰英格蘭是球迷最不想見到的。1994年世界盃是巴西和意大利對壘,巴西以點球取勝已乏善足陳。1998年世界盃雖是法國奪標,但日本首次踢入賽事,令人刮目相看,也讓十三億人的中國汗顏。今屆南非世界盃,日本憑藉本田圭佑的一個進球,擊敗小組對手喀麥隆,日本媒體已稱為「歷史性的勝利」。
 
  到2002年,中國首次打入世界盃,但在小組賽中三戰三負,對巴西一役更被巴西灌了四球,反觀今屆南非世界盃,分組賽巴西對朝鮮,結局是二比一,朝鮮面對強敵也能入了一球,雖敗猶榮。至於2006年世界盃,中國在預選賽的小組也沒出線,是科威特打入八強。
 
  今屆南非世界盃,最終二十強賽中國隊早已被排名小組第四的成績被淘汰出局。反觀亞洲其他國家,韓國以二比零斬殺希臘隊,日本以一比零羞辱喀麥隆,朝鮮僅以一比二不敵巴西。三支東亞球隊都紅紅火火,不亦樂乎。數來數去,遍插茱萸少一人,少了中國,說是十三億人大國,實在有點諷刺了!
 

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從政治廣告「起錨」說起 by 岑逸飛

2010-06-10

  香港政制發展進入關鍵時刻,特區政府展開名為2012政制改革「起錨」的宣傳。為甚麼用「起錨」這字眼,它與政改方案有何關連?對此特首曾蔭權是有解釋的。他說:「香港這艘乘載了700萬市民的船,正朝民主發展破浪前進,卻在05年『拋了錨』,因此倘這次政改方案再遭否決,香港前後就將蹉跎10年,故現在是時候鬆開束縛,解除綑綁,放下爭拗,令民主前航,為香港一齊『起錨』」云云。

 

  為甚麼以一艘船比喻香港?特首也有解釋。他說:「香港是一個依海而建的城市,亦是一個以移民為主的城市,因而孕育了香港人乘風破浪的胸懷,風浪與共的堅韌,大家在同一屋簷下,同坐一條船。」

 

  「起錨」的提法,顯然因「抛錨」而來。特首提到:「特區政府於05年提出的政制方案,因得不到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支持,令民主發展不得已停留原地,好似船拋了錨一樣,停滯不前。」 而讓船再度起航,船長第一步工作是起錨。但如何起錨,真的如特首所說「鬆開束縛,解除綑綁」那麼簡單嗎?

 

  錨是確保船舶安全的必需設備,船錨主要有錨冠、銷軸、錨爪、錨柄、錨鏈、錨桿等組成。而起錨首先要解決的,便是錨只有在離開船舶有一定距離,錨鏈呈傾斜狀態,才有能夠固定船舶的拉力。應用於政改方案,這種傾斜狀態便是民心向背,今日的香港民意調查有沒有支持政改方案?

 

  其次,當啟動錨機收緊錨鏈,船舶就向錨的方向移動,當錨鏈接近垂直時,錨才被收起。這種垂直狀況,是百分之百的支持力,可見能起錨也不簡單。最後,如果前後錨都被放下,則先放鬆一個錨鏈,收緊另一個錨鏈,起出一個錨,然後再起另一個錨。這種一鬆一緊的手法,又是否見於如今特區政府的管治?

 

  再說,錨也有十多種,大致分為有桿錨、無桿錨、大爪力錨及特種錨四大類型。有桿錨如海軍錨,收放不便,像香港載七百萬人的大型船不宜使用﹔無桿錨收藏方便,內地喜歡使用,但香港人會認為透明度不高﹔大爪力錨的抓力特別高,起錨不易,且錨爪易拉壞,最好不用﹔最後是特種錨,形狀與普通錨不同,像破冰船上所用的冰錨便是。如今政制改革是破冰之旅,起錨該用冰錨吧?

 

  「起錨」的英文版,是Act Now,這兩者其實不能互譯。「起錨」譯為英文是weigh anchor,Act Now 譯為中文是「開始行動」,並無起錨形象。特首一貫是英文思維,也許是先有英文,「起錨」是其智囊建議,可說是「蠶蟲師爺」獻計,因為「起錨」意思雖好,用作宣傳,則大大失策。先是讀音混淆,「錨」的粵音為「撓」,但有時也可讀為「矛」﹔其次是平聲,聲音沉下去,不夠響亮。口號叫不響,「撓撓」聲,不叫也罷!

 

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合約精神 by 岑逸飛

2010-06-03

  記得已故香港才子黃霑曾說,承諾別人之前應要深思熟慮,一旦簽訂合約,便要尊重合約精神,千萬不要下巴輕輕,否則名譽掃地,被人看不起。黃霑是填詞人、廣告人、作家及傳媒創作人,創作接近二千首流行曲。同時他也是典型香港人,雖然不是香港土生,但一九四九年他八歲時已從出生地廣州移居香港,在香港受教育,香港大學畢業,而其填詞作品如《獅子山下》,或其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的經典廣告作品「人頭馬一開,好事自然來」,都顯出香港精神。至於他強調的「合約精神」,也是香港有異於內地的特色。

 

  所謂合約,或契約、合同,其理論來自西方,是西方特有的倫理觀念,源遠流長。西方明文規定的合約概念大概在羅馬法出現,但作為一種精神,則可上溯到古希臘。古希臘哲人如蘇格拉底、伊壁鳩魯等,都意識到人與自然分離後,不像中國古哲人那樣用自然的「天道」說明社會的「人道」,而是用合約來解釋人類社會規範的起源。伊壁鳩魯便認為國家起源於自由人的「共同協定」,而誠實遵守這一協定是人們的義務。

 

  西方文化除了源自古希臘,另一主流是猶太人的希伯萊文化。集希伯萊文化大成的《聖經》被廣泛傳播,深深滲透到西方文化。希伯萊文化特有的思想,就是其合約思想,人和上帝之間有合約,人和人之間也有合約。合約精神代表一種規則,建立在希伯萊文化的「原罪說」基礎上,人類生而有罪,所以種種災難隨著原罪來到人間。因此,只有相信上帝會贖人類的罪,人類才能求得幸福。

 

  即使不講「原罪說」,從人性出發,英國政治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便認為人生來自私,只會維護一己利益,所以必須通過訂立合約,由國家以法律指導,以謀求共同利益。他進一步指出,守約為正義之源,有約而不遵即為不義。這說法使西方的合約精神從宗教文化提升到政治概念,作為一種管理手段和商品交易規則,發展為一種互利互惠的合約倫理,把道德與法治結合。

 

  中國傳統強調的是儒家的誠信,但並不等同西方的「合約」。合約的存在必須是兩方以上主體達成,但中國人的誠信是對每一個單一主體提出,建立在「原善說」基礎上,認為人類生而有善性,可通過自身修養求得,故誠信是一種道德品質,訴諸良知。儒家的誠信倫理,違反信諾者多受良心譴責,而西方的合約更多訴諸於外在制裁,違約者要遭受法律懲罰。

 

  回頭看香港,回歸前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化過程,已把西方合約精神植根在香港人心裡,溶化在血液中,落實在行動上。長時期的英式教育,令香港人懂得規則,也懂得遵守規則。反觀內地,傳統文化的誠信之道早已失喪,將西方合約精神移植,又變成南橘北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合約也變了質,成為一紙空文。看來合約精神在內地目前的文化基礎和商業文明的程度上,還要一段時期才能構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