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

只怕要「補回去」 by 李碧華

2013-07-21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342086&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721


有司機把客人遺留在後座的財物送到警署,待失主認領。若對方感激他,會予以禮金酬謝。很多時司機拒收──他既不貪那失物,又豈圖事後報酬?本來就是正直心意道義行為,雖無人窺見,得失寸心知。


此乃舉手之勞,不過這樣做的人愈來愈少,偶見報導表揚,也很開心。不知道別人想法,但千萬別貪圖不屬於自己的財物,尤其別撿拾地上的錢,我相信若把不義之財、非份之名、橫奪之愛、強拗之瓜……據為己有,必定在另一方面「補回去」,可能補以健康、聲譽、愛情、尊重、事業──這是冥冥中的一種均衡。見多了,有人詐騙朋友的錢,後來他急病入院這筆錢便得花掉。因財失義也失去友情。你看行騙長官呃個位來坐,今日他賺了還是虧了?凡貪都付出代價,有因也有果。


不過強國人還有黨羽一點也不相信報應,所以巧取豪奪強佔,質素如此。中央的什麼反奢侈反貪腐「八項規定」,高官自會唱對台,看看東莞充斥私人會所隱形皇宮,一頓飯吃上四百萬人民幣,就知肅貪倡廉無能為力。

只因難捨棄 by 陶傑

2013-07-21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342082&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721


梁班子終於揪鬥內奸,由金主出面,點名批判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守財奴,只懂向市民派錢,是個「大罪人」。


中國特色的權鬥,總有幾分肅殺。請你來一場飯局,酒敬三巡,上了菜,還有歌妓表演助興,此時設局的東道,一個眼色,從旁閃出一名鎗手,將坐在貴賓席的政敵格殺。


北洋時代的張學良,就是這樣幹掉了妨礙他上位的軍閥常蔭槐。蔣介石除掉韓復榘,也是如此的設局。阿爾巴尼亞前共黨領袖霍查,據說也在一場工作午宴之上,將他的接班人謝胡刺殺,難怪特首叫財政司司長一起午飯時,司長婉謝,說「我帶了飯盒來。」


曾俊華先生理財,雖略嫌不夠進取,然而量入為出,不但能壓抑赤字,而且增加盈餘,完全符合「基本法」要求。不是說按照「基本法」施政嗎?不理會「基本法」的彭定康,固然是「千古罪人」,守法的曾財司,卻又是「大罪人」,可見中國人政治之醜鄙可怖。


若在兩三百年之前,發生在紫禁城,這位財政司即刻推出午門斬了首,中國人的政治不跟你講道理。你向權力中心靠攏也沒有用,中國皇帝的天威時時逆變,即使你以前立了九十九件功績,只要有一件他認為做錯而不順眼,以前的九十九件全都勾銷。


鄰近地區的劉少奇、林彪、趙紫陽,皆是慘淡收場,希望「港英餘孽」能逃脫此一中國宿命,至於那位小鬍子財司,英國人已經為你安排好公積金、長俸,英國人希望你能退一步,到南太平洋垂釣,去地中海曬太陽。若是看不破,硬要「服務香港」,可就責任自負了。


都因為難以捨棄。嗟來之食,撿之何益?無端端得了一個「大罪人」的綽號,這種「三千年燦爛文化」,不是那麼好狎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