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

只怕要「補回去」 by 李碧華

2013-07-21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342086&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721


有司機把客人遺留在後座的財物送到警署,待失主認領。若對方感激他,會予以禮金酬謝。很多時司機拒收──他既不貪那失物,又豈圖事後報酬?本來就是正直心意道義行為,雖無人窺見,得失寸心知。


此乃舉手之勞,不過這樣做的人愈來愈少,偶見報導表揚,也很開心。不知道別人想法,但千萬別貪圖不屬於自己的財物,尤其別撿拾地上的錢,我相信若把不義之財、非份之名、橫奪之愛、強拗之瓜……據為己有,必定在另一方面「補回去」,可能補以健康、聲譽、愛情、尊重、事業──這是冥冥中的一種均衡。見多了,有人詐騙朋友的錢,後來他急病入院這筆錢便得花掉。因財失義也失去友情。你看行騙長官呃個位來坐,今日他賺了還是虧了?凡貪都付出代價,有因也有果。


不過強國人還有黨羽一點也不相信報應,所以巧取豪奪強佔,質素如此。中央的什麼反奢侈反貪腐「八項規定」,高官自會唱對台,看看東莞充斥私人會所隱形皇宮,一頓飯吃上四百萬人民幣,就知肅貪倡廉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