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 星期三

外判制度是否合理? by 雷鼎鳴

2013-04-17

Source: http://lifestyle.etnet.com.hk/column/index.php/internationalaffairs/francislui/17163


  碼頭工人罷工,引發不少問題可作議論,其中之一是外判制度是否合理?我聽過一種意見,是堅決反對外判,認為是剝削工人的一種手段。

 

  甚麼是外判?在現代生產中,很多產品或服務都十分複雜,其生產過程中,每有一些部分不適宜在原本的公司進行,付錢找另外的公司提供更划算,這便是外判。

 


大學校園內的外判

 

  舉個例子,大學的核心技能是教學與研究,但要教育出學生或出產研究成果,必須有多種其他的服務或條件配合。教職員及學生需要吃飯,飯堂應由校方提供或應該外判?校方自己辦飯堂不是不可能,但以香港目前的制度,飯堂員工便要像公務員般按級聘請,他們能否為教職員及學生提供比外判快餐廳更為價廉物美的食物,我極有懷疑。若不能夠,學生天天為反對昂貴質劣的食物而示威,豈不糟糕?又例如,校園需要校舍,提供校舍的一種方法是校方有長駐的建築部門,僱用有長期合約的工人隨時候命建造大樓,但沒有建築活動時,他們仍能受薪。

 

  這樣做當然是浪費公帑,納稅人不大罵才怪。更常見的方法當然是大學把建築任務外判給一專業的建築公司執行。

 

  大機構把部分生產工序外判給其他公司,一定是認為後者更有效率,亦即認為後者能夠用同樣的人力物力或成本,可生產出更多更好的產品。若非如此,為甚麼不自己包攬?我們也應注意,外判是現代社會才普及的事物,在小農社會,大家自耕自足,你不易找到外判的例子。

 

外判是一種分工

 

  嚴格來說,外判是一種分工。亞當史密斯在1776年出版的經典《原富》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句開宗明義便指出,勞動生產力的進步來自勞動力的分工。《原富》最有名的章節之一,是它的卷一第三章,題目是「勞動力的分工受到市場規模的限制」。

 

  此說何解?在小農社會中,不可能有太細的分工。一個農夫不但要種地,還要懂得屠宰牛羊,烹調食品,織布造衣等等。假如他搞專業分工較易工多藝熟,效率進步。例如專生產鐵釘,也許一天可生產一千支,一年三十萬支,但在同一村落中,哪裏有人會買這麼多鐵釘?由此可知,若要分工,必定需要市場有足夠大的規模,但市場規模如何才會擴大?

 

  在亞當史密斯的年代,交通發達,例如有水運代替馬車的陸路運輸,才可使自己的專業產品無遠弗屆;從各處賺回來的錢,又可支持生產者到處購買消費品。深圳的大芬村,彈丸之地在全盛期可生產世界六成的油畫,遠銷歐美,這也是市場夠大,可以充分分工的效果。

 

管理外判靠IT

 

  在現代社會中,交通方便仍是擴大市場的一個因素,但另一重要因素是資訊科技的進步。蘋果的手機電腦等產品,風行世界,但它絕對要倚賴外判。設計新型產品是蘋果的核心技能,組裝機件卻外判給在內地的富士康等公司。

 

  若無外判,蘋果的產品會貴得多,消費者不會高興,它的股東也不滿意,但它的競爭對手卻會求之不得。若資訊並不發達,管理複雜的外判會很麻煩,社會中的分工程度也會受到制約。

 

  我相信外判制度是社會生產中的一種進步,大大有別於小農社會「小而全」自給自足的落後模式。在「全球化」的大潮中,外判不可避免。

 

轉載自晴報

 

十年金變銅? by 石鏡泉

2013-04-17

Source: http://lifestyle.etnet.com.hk/column/index.php/blogger/arthurshek/17161


「變種」DNA by 王維基

2013-04-17

Source: http://lifestyle.etnet.com.hk/column/index.php/internationalaffairs/rickywong/17162


  我從沒有修讀過生物科技科目,亦未曾涉獵這個行業。這陣子,心血來潮,幻想若果能把我的DNA序列數據好好保存,一百年或一千年後,只要人類文明沒被淹沒,以未來的科技,或許能以此重新整合我的身體和思想,甚至重生,永生不死。又或許能透過修改DNA序列,加強我某方面的潛能,或令我更健康。科技發展迅速,相信這種「變種」DNA的技術必定指日可待。

 

  這是我正在構思的一個電視劇題材,恰巧創作組同事也剛剛提出完全相同的構思。這個想法的出現,是源於某天出席的一個以「天下一家無限激」為題的座談會,教授提到保存DNA的大量資訊。雖然同學們對此都不抱有太大興趣,但我作為聽眾之一,我即時聯想講者的新資訊與我的工作和生活的關係,所以才想到這個題材。

 

  不論我這個奇想成否成為一個好劇本,我亦希望同學們明白,大學時代是一生中最幸福的。學校每天提供大量的新資訊、新知識,你能夠吸收多少,成就多少,就在於你有沒有用腦,用了多少「聯想力」。

 

轉載自晴報

 

男配角激鬥 by 李碧華

2013-04-17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230234&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417


每年電視台、電影圈頒獎禮,競爭最激烈的是「最佳男配角」獎。位位實力派,這批綠葉都在娛圈浸淫過一段日子,他們不以貌取勝,沒當上主角,但論演技斤両十足,就等出位。


本屆(32屆)香港電影金像獎的最佳男配角競逐者:鄭中基、廖啟智、林家棟、杜汶澤、萬梓良,任何一位大家都「服」──不過鄭中基的「暴龍哥」一角抵死又搶鏡,賽果合情合理。


去年得獎的盧海鵬是我偶像,今年他頒獎,上台「試咪」幾乎爆粗,全場大笑。71歲的鵬哥寶刀未老,還上紅館開扮嘢歌舞騷,他扮盡名人紅星(記得他扮木村拓哉嗎?笑死!),誠「一代宗師」。


偶看電視劇《仁心解碼Ⅱ》,忽聽得方中信與蒙嘉慧對手戲,開口埋口提到他有個孫,「怕捐精後你生個女,中意咗我個孫……」沒追看不知劇情和角色設計──但英挺有型中生竟是「外公」?太殘酷了!此劇紅了哨牙仔蕭正楠,但一眾男配角都好戲,演迷姦女友之富二代戴耀明夠賤格,黃智賢也是時候上位了。


「好角色」可遇不可求,得看劇本,也看運氣。

用人術 by 陶傑

2013-04-17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230231&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417


戴卓爾夫人用人,還有厲害的一手。由於自由市場政策強硬,打擊工會,意志堅定,保守黨內,中庸一點的,都不是她的同路人。


譬如要打福克蘭。一個女人的決定,黨內的老紳士,不以為然,覺得太「冒進」。外相卡靈頓勳爵,本來輩份很高,反對出兵,戴卓爾夫人把他炒掉。國防大臣諾德(John Nott),也反應猶豫,不太爽快,戴卓爾夫人也請他捲鋪蓋。


後來的反歐立場質疑戴卓爾夫人的更多。外貿大臣夏舜霆反對,辭職退任。還有幾個暗的,如彭定康、韓達德,內心都不服。


彭定康是黨內少壯派精英,組織能力強,口才極佳;韓達德謙和儒雅,這兩人都有人氣。戴卓爾夫人故意給彭定康出難題,叫他出任環境部大臣,專掌執行人頭稅。這一招,明是考驗彭定康的忠誠,暗是借刀殺人,叫他去民怨的火線上消耗。


韓達德年輕時做過外交官,五十年代派駐過北京,最想當外相。戴卓爾夫人硬是不讓他掌外交,先叫他管北愛爾蘭,然後轉委任內政大臣──英國的內政部,管移民、警隊、監獄,是個三煞位子,韓達德並非收拾這種爛攤子的人才,硬着頭皮上任。戴卓爾夫人嫌他不是自己反歐核心裏的人,排斥異己,這就越來越孤立。


馬卓安表面比較老實,在老太太面前恭順聽命,當了財相,戴卓爾夫人倒台,馬卓安成為各派接受的人選。後來彭定康、韓達德、馬卓安聯線,馬卓安當了首相,韓達德一圓外相之夢,改變了對香港的政策。這副鐵三角,一直維持到換屆,工黨上台。


戴卓爾夫人成也女人,其敗也因為她是女人。強硬堅定的時候,無男人可及;固執而情緒化時,卻缺乏男人的圓通。這樣的用人之道,還是有兩下子,只是後來低估了樹敵之眾,為自己的倒台埋下無數炸彈。

勞方爭取權益的理據 by 施永青

2013-04-17

Source: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50681


【am730專欄】在勞資糾紛中,爭拗的焦點離不開金錢報酬與工作環境。資方通常會以市場經濟為藉口,認為工人可以「東家唔打,打西家」,沒理由逼僱主一定要以某種待遇僱用工人。而勞方則指控老闆賺大錢仍刻薄工人,要工人過牛馬一樣的生活。

葵涌碼頭工人工作時間長,很多時要連做24小時,連食飯與大小便都得在吊貨櫃的操控箱內解決。當社會得悉工人需在如斯惡劣的環境下工作時,自然傾向同情工人,不會支持資方。

罷工工人把矛頭直指李嘉誠,是因為李嘉誠人人皆識,知道他非常有錢,凸顯他有善待工人的能力。如果工人把矛頭指向聘用他們的外判商,就達不到這種效果,因為外判商多是工人出身,包工的利潤不多,很難改善工人的待遇。因此,工人必須把碼頭營運商HIT拖落水,逼HIT予外判商更優惠的條件,才能有機會改善自己的待遇。工人這樣做無可厚非。

以李嘉誠的富有,去凸顯工人的被剝削,屬挑撥階級矛盾的手法,中共在奪取政權時亦經常使用。因為社會上打工的人多,做老闆的人少,只要訴之以情,就可以爭取群眾支持。即使在今天的香港,也很容易奏效。然而,工資是否合理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還得看工人在工作中的增值,是否足以抵銷老闆的付出;不能因為老闆有錢,就認為是剝削。那豈不是應把有錢的人的財富拿出來共產才對。人類做過這方面的實驗,效果並不良好。

因此,勞方在爭取權益時,亦不會單指控老闆有錢;他們還會引入另一種概念,就是工人也應有基本人權——一個努力工作的人應獲得基本生活的保障,其工資須足以提供起碼的衣、食、住、行與適當文娛活動。不過,何謂適當?何謂足夠?不同的人常有不同的標準,不容易取得共識。

以上的基本權利,最初由羅斯福總統在號召人民一起對抗大蕭條時提出。最初只屬許諾予人民的未來願景,後來進一步立憲成為第二權利法。現時國際社會亦視此為基本人權的一個組成部分。

不過,美國至今仍有學者對此有異議;他們擔心行使第二類權利時可能會損害第一類權利。

第一類權利可視為人民既有的權利,如發言權、結社權、私產權等;政府的工作是防止這些權利無故被剝奪。但第二類權利卻不是防奪性的,而是提供性的,需要動用龐大社會資源去支持的;但羅斯福總統沒有講清楚,提供資源的責任誰屬。結果政府只能靠徵重稅(實質上侵犯私產),及把不認同這種做法的思想視作政治不正確,予以一定的抑制,令人民的第一類權利受損。

現時世上的福利制度,大都是按第二類權利制定出來的,但由於福利愈設愈多,即使把所有富人的錢拿出來歸公,都沒法在全球的範圍裡落實第二權利法。工人要爭取權益,將來能否繼續以第二權利為依據,已成疑問;因為大環境可能會促使美國重新修訂第二權利法。   

先認識清楚再認同 | 晴報Sky Post‧日日好心情 by 劉天賜

2013-04-17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5%85%88%E8%AA%8D%E8%AD%98%E6%B8%85%E6%A5%9A%E5%86%8D%E8%AA%8D%E5%90%8C/89037


今年高中文憑試通識科試題有「國民身份認同」。國民身份以甚麼方式落實?是否以該國發出的護照而決定屬哪國國民?或以出生地為準?還是以血統(按母系或父系的血統,不同地方有不同方法)?
過去,歷幾千年的文化傳統,按父系血統而成了氏族身份,論到「國民身份」從來都自認是漢人、唐人,其實這是從種族上認同優勢的漢族而已。近世,國家主義興起,乃有了國籍,國民身份從而嚴謹處理。然而,「國家」一詞是甚麼?政府是處理國家事務的機構,它如何組成?是從掌握武力還是掌握民主而擁有政權?故此,人民必須區分清楚,政權與國家的分別:政權只是在某一時段中掌控政府的權力,而國家,則是包括該國歷史、文化、山河、風俗,以至人民的總和。
香港人能不受封閉的教條洗腦,知道國家、國民的真意。我們無論如何是中國人,但不必一定是中共政權下的「中國人」,而可以是中國文化上的中國人。
(試答通識六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