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小題大做的陳玉峰事件 by 岑逸飛

2013-05-23

Source: http://lifestyle.etnet.com.hk/column/index.php/internationalaffairs/culture/17824


  因參與前年7月1日遊行後的集會遊行,被控協助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的見習律師陳玉峰,在香港社會引起廣泛關注,迴響頗大。由於陳玉峰身為「佔領中環」行動秘書處的義工,她的被控,有輿論認為屬於政治考慮,質疑當局此舉是秋後算帳,企圖警告及打壓「佔領中環」人士,製造「白色恐怖」云云。

 

  鑑於陳玉峰是在首次前往「佔領中環」行動會議的途中被捕,難免令人生疑,何以兩年前不對她檢控,兩年後卻趁她參與籌備「佔領中環」行動時把她拘捕,究竟是純屬巧合,抑或別有內情?

 

  警方的拘捕和律政司的檢控,自然有其說詞,聲稱不涉政治。警方的解釋是,曾多次聯絡陳玉峰,但她拒絕協助警方調查,於是將她通緝。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甚至自創「低調通緝」的說法,理由顯得牽強。陳玉峰不是躲在深山野嶺,即使她的住址遷移多次,但她有名有姓,有正式工作地點,甚至這兩年期間也曾和特首梁振英拍過照,警方真的要拘捕她,易如反掌,何必拖延至今日才採取行動?

 

  再說,既是「低調通緝」,以警方擁有檢控的酌情權,何不更加低調,放陳玉峰一馬,何必翻兩年前的舊帳?而且事發兩年後,當年被檢控的人士已被法庭宣判,如今才來對付陳玉峰,難免令人覺得事有蹊蹺。若說是沒有「政治考慮」,會否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即或警方的解釋可信,警方的行動又是否小題大做,引致傳媒反彈,甚至有多名立法會議員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去信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以及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書面質詢。小事化大,甚至無事生事,等於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至於律政司,其發言人指出,律政司有既定機制確保檢控決定及相關事宜,均為公平、公正及嚴格依照法律處理,不會加入任何政治考慮。發言人又強調,律政司就本案作出檢控決定時,根本尚未出現「佔領中環」議題,故此本案的檢控與此事不可能有任何關係,而被捕人身份也不會影響檢控決定或其後的法律程序云云。雖然這種官腔言之成理,但律政司有權檢控是一回事,香港是司法獨立,法官會否判被告有罪、即或有罪而如何定罪又是另一回事。以此案拖延兩年之久,如提不出合理的延誤理由,檢控也有可能敗訴,故律政司同樣可考慮運用酌情權不予追究了事。

 

  其實即使陳玉峰案被判有罪,以過往類似的案例來看,所謂「非法集結罪」,多半是被判守行為,或是被判罰款了事,不像南非的曼德拉或緬甸的昂山素姬那樣受到長期監禁。如今的陳玉峰被檢控,實屬小兒科,「佔領中環」人士聲稱這是「白色恐怖」,實在言重了,何「恐怖」之有?這又是另一種小題大做。

 

  不過「佔領中環」人士為陳玉峰事件小題大做,大張旗鼓,甚至將陳玉峰捧成新一代的「民主女神」,其用心可以理解,是要在「佔領中環」行動之前製造聲勢,先聲奪人。倒是當局如果真的要對付「佔領中環」行動,而以為檢控陳玉峰可以給社運者給予下馬威的話,則反而為對方「反宣傳」,不智之極。

 

尊重式管理 by 王維基

2013-05-23

Source: http://lifestyle.etnet.com.hk/column/index.php/internationalaffairs/rickywong/17815


  七、八年前,曾有幸與一位千億富翁會面,他著我放棄電訊生意,跟他打工,因為他的生意王國遍地黃金,即使俯身去撿,錢也多得撿不完。當時我亦有點心動,因為非常欣賞他的家族,但最後還是婉拒了他的好意。拒絕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在我們傾談的過程中,令我感覺到,假若我們將來合作,我不會得到他的尊重。

 

  或許是基於本身的性格,我有很多時都讓人誤解,認為我很自大,甚至不尊重別人,這完全跟我心裏的想法背道而馳。

 

  在中學、大學辦學生會時,初次「哀求」其他同學幫忙工作。辦學生活動的最大好處,不單止是訓練大家的人際關係、組織及辦事能力。最巧妙的地方是,這些自願的學生活動中,所有幫手都屬義務性質,沒有酬勞,絕不能以強權手段去命令他人做事,而是以一些軟性的手法,例如以道理、背後的意義或感染力去請求對方幫忙。這種義務學生活動的「尊重」式管理技巧,在現今管理年輕人的議題上,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轉載自晴報

 

The Changing Face of Community Colleges - NYTimes.com by David Leonhardt

2013-05-23

Source: http://economix.blogs.nytimes.com/2013/05/23/the-changing-face-of-community-colleges/?pagewanted=print


頭條日報 頭條網 - 半自由行 奮戰三部曲 by Michael Chugani

2013-05-23

Source: http://news.hkheadline.com/dailynews/headline_news_detail_columnist.asp?id=239036§ion_name=wtt&kw=126


俗稱「半自由行」的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實施至今近半年,「起行」的打工仔僅約5.8萬人,以全港總供款僱員人數237.5萬計算,即每100個打工仔中只有不足3個轉會。記者訪問了剛完成半自由行的殷小姐,以真實個案剖析轉會的實戰攻略。本報記者

        一、檢討現況 做定功課

        殷小姐從事文職,大學畢業兩年,一直懶理強積金,直至去年年底查閱強積金年度報表,驚覺見紅。「定期存款也不會倒蝕,但我的強積金在去年平穩的投資環境下都輸錢,實在氣憤。所以排除萬難也要轉會,不能任由血汗錢被打劫!」殷小姐不滿當時僱主選擇的強積金受託人的表現,於是往積金局比較平台、Morningstar晨星等網頁搜集資料,尋找投資往績更佳的受託人。

        二、小心填表 電話查詢

        殷小姐之前轉過幾份工作,和一般打工仔一樣,擁有數個荒廢了的強積金「幽靈戶口」。她決定「大掃除」,一次過將以往累積的強積金(即「累算權益」)及現職的僱員供款部分整合,轉移到新選擇的受託人。

        「 轉移的手續異常繁複,要搞懂近10頁又中又英的指引和表格,裏面一大堆艱澀名詞。中間不明白、怕填錯的地方,我直接打電話向心宜的新受託人詢問。」殷小姐所指的表格分別是:(1)「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 (即 MPF(S)—P(P)號表格,可於積金局或新受託人網站下載,用作轉移現職的僱員供款部分強積金);(2)個人帳戶成員登記表格 (可於新受託人的網站下載,用作於新受託人開立帳戶及選擇基金投資組合之用);(3)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即 MPF(S)—P(M)號表格,可於積金局或新受託人網站下載,用作轉移以往受僱累積的強積金)

        殷小姐教路,填表時要有齊以下資料︰強積金計劃成員帳戶編號、僱主識別號碼及以往強積金計劃的簽署式樣。

        若然連過往用過甚麼強積金也忘記得一乾二淨,則要於積金局下載「PA-SM」查閱個人帳戶資料表格,或致電積金局。

        三、郵寄表格 耐心等待

        「很多朋友嫌煩,覺得強積金濕碎,不值得花費心力填表轉會而卻步,忽略了投資有如滾雪球,愈早整理強積金,複息效應愈大。」殷小姐花了一個下午填表,將表格寄給新受託人。約6星期後,她收到原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結算書及新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確認書,正式完成半自由行。

        掌握買入時間

        打工仔參與「半自由行」不須繳付額外手續費,但由於牽涉新舊受託人買賣基金,中間會有約兩周的投資空檔,或會出現低賣高買的情況,造成虧蝕。殷小姐建議,打工仔可先將舊有的強積金泊入如貨幣市場基金等風險極低的基金,控制價格波動範圍,完成轉移後再自行調配到如股票基金等風險較高的選擇,掌握買入時間。

        理財Club 本報記者

政壇《烏龍王》 by 李碧華

2013-05-23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268256&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523


午夜粵語陳片《烏龍王發達記》(1960)是梁醒波經典喜劇之一。原創者雷雨田,1946年開始在《針報》刊登漫畫《烏龍王》,留着二撇雞唐裝胖子,為人縮骨貪婪鹹濕詼諧,身邊的尖咀茂、連容騷、何必笑、佐治張、盲公保、銷魂柳、福伯等亦有趣,演員是鄧寄塵、羅艷卿、譚蘭卿、鄭君綿、張生、李香琴……如果翻拍政壇烏龍王系列,我有心水人選:


「尖咀茂」:剪布成。牙尖咀利吹黑哨,「一笑吻恩仇」咀功一流。


「連容騷」:厲魂姐。被尖咀茂大會人前「蝦」完「錫」番,風騷蝕骨。


「何必笑」:小花琼。最得禮義廉真傳,所有答問皮笑肉不笑。


「佐治張」:震軟哥。商交所巨債爆煲事態嚴重,證監會商罪科做嘢,為免「阻住」狼班子暫停所有公職。


「盲公保」:腫眼哥。至今無人見識他有否雙黑白分明的眼珠。


「銷魂柳」:貪湯反串。為攀高位,身如柳絮隨風擺,黯然魂銷。


「福伯」:箍胸警。詐癲納福熊抱示威少女之無恥阿Sir。


「烏龍王」:689。唔知道、唔記得、唔存在、冇回應、冇補充……儍佬當凸首是否無端端發達?

石斑魚的對話 by 陶傑

2013-05-23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268253&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523


中國漁艇濫捕石斑魚,連幼魚也不放過,全球每年九千萬條石斑遭到毀滅,搞得老鼠斑、紅星斑等魚種,瀕臨絕跡。


有人叫嚷,要「立法規管」,又是頭等的中國式廢話。


漁船捕魚之處,多是公海。公海沒有得「立法規管」捕魚。你香港立了法,中國和台灣沒立法,既然鄰近地區沒立法,血濃於水,大家都是中國人,民以食為天,你香港特區更沒必要立法──立了法也沒用,活石斑不准從公海運進香港,香港漁船捕了石斑,可以在公海轉售給中國和台灣的漁民,在這方面,香港做了一百多年的貿易中介港,香港漁民大把經驗。


但雖然沒得立法禁捕石斑,南中國海(又名西菲律賓海)島嶼主權,時有爭議,漁船的濫捕行為,好在他們自己時時有天然的制衡,譬如菲律賓的海警,隔三差五的就在海上向中國人的漁船開火,轟斃一兩個,釀成「事件」,則好漢不吃眼前虧,漁民捕魚,暫時沒以前之猖獗了,海裏的石斑,才可以趁這個機會喘息苟存。


所以海洋環保團體,不知會不會向兒童宣傳保護海洋,印製單張,設計這樣一個連環圖。


在南中國海的深處,一群小石斑很高興地回家,向石斑媽媽報喜。石斑媽媽正在廚房裏做家務呢。看見可愛的小石斑,石斑媽媽說:「孩子們,什麼事這樣高興呀?是不是中了六合彩,還是你們要佔領中環?」


小石斑甲:「不是呀,是我們只聽見海面傳來一陣鎗聲,原來是南中國海又火併了,聽說又殺了一個漁民呀。」


小石斑乙:「這些混蛋的人類,真可惡呀。殺光了我們,現在他們自相殘殺了。」


石斑媽媽停止做家務,對小孩說:「對呀,上面的強國人類,說他們有民族的生存權。我們繁殖得沒有人快,他們有得生存,我們卻絕種了,海洋世界也完了。」


世間萬物的觀察,有不同角度的,獨立思考呀,對不對?

鏈家出了北京也能成功嗎? by 施永青

2013-05-23

Source: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55736


【am730專欄】鏈家在北京取得壓倒性的優勢後,開始向內地的其他城市擴展;先後已在天津、大連、青島、成都、南京、杭州、上海等地設立了分公司。可惜,除了天津外,其他大都沒法有穩定的盈利。即使在天津,亦未能完全蓋過競爭對手,未能展現出北京一樣的氣勢。

無疑,鏈家確有很強的複製能力,不同城市的鏈家都能提供同一標準的服務,讓顧客得到同一樣的體驗。照道理,各地的鏈家應如北京的鏈家一樣,很快就可以佔領市場才是;但實際上,鏈家只能把北京的服務流程搬到其他城市,卻沒法複製出北京的盈利模式。

有一種解釋是:現時其他城市的鏈家,在規模上還不夠大,只要規模達到一定的臨界點之後,鏈家的優勢就會湧現出來。鏈家內部估計,每個城市起碼要開300間舖,規模效應才會明顯。正是基於這種信念,鏈家去到一個他們認為有條件發展二手業務的城市,見位置好的店舖就會租下來,不管是否已招聘夠人手,也不管之前已開的舖是否能夠盈利。他們不是預租一兩個,而是預租二三十個。這是來自總公司的計劃,地方團隊只是執行者。

到目前為止,這種策略只是增加虧損的速度,卻未出現以前北京鏈家擴張時的效應。因為鏈家只能複製自己的服務流程,卻沒法複製北京成長時的客觀環境。不可能又再來一次金融海嘯,嚇到競爭對手自行撤退;亦不可能再叫中央政府拿四萬億元出來救市,讓地產市場突然興旺起來。正是因為客觀條件不配合,鏈家最近的擴展步伐已放慢了,一些明顯有條件發展的城市,如重慶、廣州、深圳等,都未見鏈家去佔領。

事實上,鏈家現時提供的服務與北京發展初期已不一樣。鏈家在北京成功後,進一步優勢化了對顧客的服務。其中一種功能是增加經營的成本,讓競爭對手再難生存,亦可提升新來者的門檻。但這種做法現在又反過來增加了鏈家把這種服務移植到其他城市去的難度。

鏈家是一家強調標準化服務的公司,會著意維持各地公司服務的一致性,他不肯容忍北京以外的城市有次一級的服務。這對消費者來說無疑是好事,但對新發展城市的業務來說,無疑是一種負擔。

現實是很多鏈家新去的城市,除上海外,樓價都只有北京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而二手的交投也沒有北京那麼活躍,再加上收佣比例多沒有北京這麼高。鏈家在這些城市的收入,將很難支撐北京鏈家一樣的服務。

鏈家在各城市的管理團隊,不可能看不到這種情況,但鏈家培養出來的人,服從性強,未必敢第一時間反映自己的想法。可能要問題發展至相當嚴重,總公司才會意識到有所調整。北京鏈家的發展模式,看來並非那麼容易就可以搬到其他城市去。

妄想永生 | 晴報Sky Post‧日日好心情 by 劉天賜

2013-05-23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5%A6%84%E6%83%B3%E6%B0%B8%E7%94%9F/95629


俄羅斯億萬富豪伊茨科夫(Dmitry Itskov)提出一個計劃,他的腦袋「上載」到一個「全息身體」(hologram body)內,寄望未來科技的發展,令他可以得到永生。
這不是新聞了,從前也有人花巨額將自己的肉身雪藏,希望他日科學可使他復生。這些妄想源頭可能來自埃及人的信仰,他們以秘法將肉身製成木乃伊,也希望有一天可復活!
為甚麼「不死」或者「永生」會是人類幾千年來的癡心妄想?很簡單,人對金錢、權勢、愛情等依戀不捨,這些東西掌握之後,產生了快感,不希望失去。然而,現實規律,有始有終,生命必有完結一天,必定要離開這些快感,有人於是妄想永生,以求永恒。
可是,假使有「永恒」的世界、「永恒」的生命,將是怎樣的情況呢?尚有人間享受快感的感覺嗎?周圍的人還保有今天與你的關係與感情嗎?沒有人知道,一切只是虛想、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