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U.S. Petitions for Extradition in N.S.A. Case - NYTimes.com by Keith Bradsher

2013-06-22

Source: http://www.nytimes.com/2013/06/23/world/asia/arrest-of-nsa-leaker-seen-as-easier-than-transfer-to-us.html?n=Top/Reference/Times%20Topics/People/B/Bradsher,%20Keith?ref=keithbradsher&pagewanted=print

更「樣衰」的 by 李碧華

2013-06-22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307558&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622


身世坎坷,相貌平平體型略胖的表哥,數年前被表妹嘲笑「樣衰」,一直懷恨在心,覷得機會以五吋長𠝹刀割傷其頸。表妹四厘米傷口已癒且已離港,表哥宣洩了積怨,但換來一年牢獄之災。案件已審結。


何以「樣衰」二字會令人如此憤怒而失控?一定長期反復折磨,發酵膨脹,心結難解,變成心魔。


當事人的痛苦自閉,你我都不了解。不過為了「樣衰」之評犯案實在不值──因為這個社會充斥更樣衰之人,任憑大家怎樣譏刺怒斥,他們都無動於中。並非心胸寬濶笑罵由人,像唔夠班的政治酬庸梁粉團,雖無過犯面目可憎,有的還「有眼無珠」或鬼祟猥瑣,不過公帑出糧,袋得高薪便厚顏點,強逼市民朝夕相對。又如那些粗暴愛國打手和五毛黨,連相貌平平也未達標,看上去騎呢怪誕爛笪笪,但與市民對着幹開工有「維穩費」,是奴才飼養的小奴才,不在乎港人諷樣衰。有錢收,沒什麼是非黑白與尊嚴──但亦不代表他們沒暗藏𠝹刀。


難道港人淪落到要運路行?

有時都想做一做奴隸 by 林夕

2013-06-22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307566&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622


沒得選擇的時候,我們覺得不受尊重。可有太多時候,我們不耐煩選擇,甚至討厭有權責去選擇,巴不得就坐在那裏,等待從天上會掉下來什麼、由他人手上會送上什麼,多了好奇心、省得動腦筋,不做挑這挑那的大爺,就做來之安之的大懶人,也不見得吃虧。


什麼都可以自主,什麼要拿主意,累死了。 特別是無關痛癢的選擇:要A餐還是BCD餐,要咖啡或茶、甜點要中式或西式。很知道自己要什麼的人自然感激這體貼,無所謂的人會嫌煩,真會講究的,才不選吃套餐。


特別是最無辜的選擇:在飛機上的套餐,選西式還是中式,一認真選就輸了,不過是在乾癟或煮糊了的麵條,以及橡皮牛排棉花魚柳上二選一,縱然一樣的難吃,但畢竟是自己的選擇,好歹要負責,那不必要的內疚,多冤啊。


更特別是最無可奈何的選擇:愛A君還是B君。本來無一物,忽然還不只來了一個人,有了面子,卻失了方寸,不管選哪,首先總有人受傷害,然後發現選錯了,自己也受傷加內疚,最後,被勉強愛着的,也成為受害者,真個三敗俱傷,同歸於盡。


有一說法,若然在AB之間,真要思前想後仍難以靠直覺一錘定音,則證明兩個都愛得不夠,甚至兩個都不愛。誰才是誰的菜,真有那麼簡單就好了,愛A餐這個這樣,也愛B餐那個那樣,都是誠懇地愛,卻已落得花心的罪名。清醒的人才會過份猶豫分析抉擇,愛到盲目毋須揀也沒得揀,原來也是種幸福──在變心之前。


人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看來,選擇越多,責任也越大,後悔的機會越多。


聽天由命自有一種期待命運光臨的快感。其實,每個人都多多少少想犯一下賤,做個被安排的奴隸,有個明顯的埋怨的對象,祭起天問式的控訴,就怪不到自己的頭上來。

狗肉陷阱 by 陶傑

2013-06-22

Source: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8307555&category_guid=vice&sup_id=12187389&category=daily&issue=20130622


廣西辦「狗肉節」,屠宰活狗,一片血腥。小狗關在籠子裏,看着同伴一隻隻被殘殺,眼色淒涼。


當地「領導」認為,食狗肉,是「文化習俗」。好了,又一次,萬試萬靈,文化習俗,理應「包容」。


問問香港的「文化學者」、「知識份子」叫這些人站出來,喝問,他們是否贊成「包容」屠宰貓狗,「包容」中國千百年吃狗肉的「文化」?


中國人喜歡辯駁:屠宰貓狗殘忍,不該吃狗肉,但「西方文明國家」都屠牛,宰羊,殺豬,一樣有牛排和香腸,為什麼要有「雙重標準」?


然而,吃牛肉與鵝肝均可,就是不可以宰食貓狗。這是「普世價值觀」很重要的條文──「普世價值觀」以西方文明為基礎,由西方的白人國家定規條:可以吃牛排、羊排、香腸,吃貓狗肉,即屬野蠻行為。這一點,沒有得辯駁,別無選擇,如果你想進入文明行列,只能跟着做。


正如國際足球的規矩,是英國人定的,其中的罰球,叫「十二碼」──首先,「碼」(Yard)這個量度單位是英國的,不錯,一米等於一點零九三碼,但十二碼就是十二碼,不叫十點九七米。即使足球在北京舉行,滿座的中國觀眾都是喊打喊殺的愛國毛左,罰球還是按照英國人定的,叫十二碼,中國人講政治,慣於亂搬龍門,但北京的足球,無論他多反英,鴉片戰爭有幾多仇恨,罰球還是乖乖的十二碼,不可以改為十三碼,或者九點一八米。


世界上許多常識,非常簡單,不要學舌辯駁。你去了伊朗,敢拿出一碟乳豬在清真寺外蹲下來吃嗎?你會跟四周的人說:請你「包容」我華夏的「吃豬肉文化」嗎?


他當然不包容,不但不包容,而且有一天,當拉登全球伊斯蘭的理想國建立了,全人類都禁食豬肉,殺豬食肉的,是野蠻的下等,正如西方國家今日鄙視屠宰貓狗的民族一樣。


如果是「習俗」,那麼不妨將廣西的狗肉市場圖片,發給西方國家的報刊、雜誌、西方的朋友和同事,然後叫你的白人鄰居去中國廣西旅遊,促進一下「文化交流」,讓他們也學學「包容」,增進了解,不是更好嗎?哈哈,廣傳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