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續牌公聽會上,亞視執行董事雷競斌反駁:「投訴比觀眾多,如果觀眾沒有看過就去投訴,這是否非理性投訴?大家請用腦想想。」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數據顯示,亞視節目《ATV焦點》接獲4.2萬宗投訴。乍聽有理。可是其中數據是否表示同一夜?如不是,則此節目積下來的口碑,大家不必用腦想想也知道了。
況且,這個節目觀眾人數亦包括了重播人數,一加,便會多了。再說,節目有觀眾投訴,其實是好事,因為有人在監察。傳媒神聖身份時時刻刻監察社會,政府,天職也,有熱心觀眾投訴,常來監察貴台乃是好事。
退一步說,不是人神共憤,大家看不過眼的事,也沒有人有空、有心情向官府投訴的。必定令到起碼四萬二千人感覺不舒服才發聲了。得此巨大數字,有責任感之傳媒,首先致謝,再加檢討,何以如此破天荒乞人憎。是不是禍從口出?尤其有過重大失誤及謊報前科的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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