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周一嶽捍衞「性傾向歧視」立法,面對基督教(新教)右派排山倒海的誤導言論,炮轟明光社誤將同性戀與孌童等病態性行為相提並論,混淆視聽,製造恐慌。強調道德標準會隨時代及社會教育而改變,不應以某一群體的道德觀來批判所有人,把無違法的人標籤成「罪人」。
其實情況很簡單,基督教教理以及《聖經》律法所規定,同性戀不論是男女同性戀,不論涉及肛交與否都不能接受。亦不可以因超過性行為的法定年齡,或在私人雙方同意下便可以產生這種關係。信徒堅信這是「上帝的規定」,乃有普世的權力。
可惜時至今天政教已分離,宗教信仰亦由人自由選擇,世界上也不只有基督教唯一真神,不能強迫不同信仰的人相信其教之說法,及遵守其教規,以至其教的價值觀。或者排斥非我教的世俗及其他教的信仰。那都是「一教獨大的霸權」主義,要不得!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4%B8%80%E6%95%99%E7%8D%A8%E5%A4%A7%E7%9A%84%E9%9C%B8%E6%AC%8A/1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