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鈞滿因在facebook上留言:「請王(維基)先生勿將自己商業失敗跟社會公義拉上關係」之後又說:「王維基先生絕對不負責任和應負全責。」「我只係針對王先生未批牌照前就大肆擴軍,導致今天要大幅裁員的局面。為甚麼批就公義,唔批就唔公義?他成功利用群眾煽情想逼政府就範,但他當初行這一步時有想過相信他的員工的後果嗎?我看到我同期訓練班的同學仔、昔日的隊友,320名的同行被裁,難道我不痛心嗎?」這些話引來網上有很多負面反應。
首先,羅弟弟並不熟悉「公義」的意思,故此評論時,便覺得此事只是商業引發的問題而已。可是,其他人並不是這麼想。電視牌照是發給利用大氣電波(公民擁有的無形資產),故此交由政府公正公平處理。人民不信任特首會同行政會,是因為他們利用「機密」兩字拒絕公開發牌及不發牌原因。此行為可批評是「不公義」!不是王先生之事,而是全港之事。並不是因不發牌而怨之不公義,要分清楚。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9%8C%AF%E5%9C%A8%E5%93%AA%E8%A3%8F%EF%BC%8C%E7%BE%85%E9%88%9E%E6%BB%BF/115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