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公眾利益?今次香港電視不獲發牌事件中又上了一課。
發不發牌,最重要的決定不在於「程序公義」,此點不必提,乃發牌權力者應分之工作態度。更重要的是,關乎公眾利益便應該發牌照,不符合大眾利益,萬萬不能發牌呀!
職是之故,關乎大眾利益的決定,不可能需要保密,成為不可向公眾言明的高度機密。如今連甚麼性質的機密也不可說,這是對公眾利益的侮辱呀。如果政府以為其中包括了持分者的生意機密資料便不可公開,人民不禁要問:這些商業資料只是那些機構的機密而已,乃他們的私家利益,非公眾利益呀。況且,又是否因為這些資料而令香港電視失牌?不清不楚。
梁政府之做法,愈描愈黑,加深了人民的猜疑,人民有猜疑就更加不相信統治者和行會,最後加深了政府與人民的對立面,絕對不是為人民服務呀。公眾利益、知情權、民眾監察政府權又因如此保密藉口而受損,香港必退步。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5%85%AC%E7%9C%BE%E5%88%A9%E7%9B%8A/11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