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豈有此理 | 晴報Sky Post‧日日好心情 by 劉天賜

何主席指出:簽訂「一年一show」(一演出單位)合約的藝員及歌手,「就算佢哋只係做一個『騷』,即使『騷前騷後』得閒,但都唔可以喺其他台亮相」,變相剝削他們的曝光機會。這才是點題!而他所謂的:「沒有獨家安排很難培養一名藝員,如果公司培育一名人才,對方可隨時他投,會影響公司投放培訓資源的意慾」都是偷換概念,將事情重心轉移到另一個對他們有利的方向而已。
從前也有「盡收天下武器」的戰略及部署,令到市場主力資源(藝人)百分之九十納入旗下,其他競爭者無法可用,實在無可厚非。問題在於此策略需要付出較大代價,即要付出頗多薪酬去留住藝人,儘管沒有足夠的演出機會,亦要視支出為「保留藝人資源獨家使用費」。
今次受齒冷之處,在於只付出極低廉之代價,又要獨家使用,兩利皆要獲得。世上豈有此理嗎?除了利用強大優勢欺弱者外,還有其他原因嗎?更不宜強辭奪理吧!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8%B1%88%E6%9C%89%E6%AD%A4%E7%90%86/11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