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 星期三

現形 | 晴報Sky Post‧日日好心情 by 劉天賜

網上流傳元朗一名女士罵警的錄影片段,據報是因為警員抄牌引起,旁人見到女事主不尋常的態度,於是拍錄下來放上網。
見到這種囂張行為,驚嘆社會轉惡化了。本欄曾表示,香港和世界各地必須以法律及警察去維持秩序,警察是執法者之一,市民當然需要與之合作,包括他們對你進行執法。這是大家應該持有的公民義務。警察向違例者抄牌發告票,正常而言必有充足理由,如果萬一其中有誤會,香港法律亦有機制可以反對的,不必在抄牌現場發爛渣吧。這是刁民行為、粗魯行為,被帶警署告之阻差辦公最合適不過。
該女士又對現場拍錄者表示不滿,香港沒有法例禁止在公眾地方拍錄,亦不像內地有個人影像權,不是甚麼私隱。妨礙她嗎?如果所拍事實並非顯露其醜態,令她面紅的,又怎會令她不滿意?今天社會周圍人人都有可拍錄的工具,可能處處現形,其實是好事,再難強辭奪理了。拍錄仁兄也有正義感及道德勇氣。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7%8F%BE%E5%BD%A2/110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