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宣布:《全民閱讀促進法例》已列入中國國務院2013年工作計劃項目之一,年底前推出較成熟的方案。有關條例將包括:對閱讀內容及規劃,及公共閱讀場所、活動等作出規範及保證。謂此乃「國內立法促進閱讀」。
歐美人士、日韓國民每年平均讀十數本書,中國和香港呢?沒有統計數據,但看來不會多。如何立法?首先國家要立法並認真執行言論自由。異見、非傳統價值的內容亦需保存。異見的言論受到迫害、禁毀,則是文字獄,如果立法目的是為了設立文字獄,加強壓迫異見發表,則是惡法了!
為甚麼要設立惡法?乃須保存專制政權的鞏固性。中世紀歐洲政教合一,更對非教會的言論信仰壓迫,打成了異端邪說,焚燒異己。藝術及寫作,即一切人文思想的表達,完全受到權力控制。沒有文藝復興及理性啟蒙,有可能到今天仍是黑暗世代。鼓勵讀書乃德政,但不必立法。立法便有管言論、設文字獄的企圖了。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7%AE%A1%E8%A8%80%E8%AB%96/1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