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8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4%B8%8D%E5%86%8D%E6%98%AF%E6%AE%96%E6%B0%91%E5%9C%B0%E8%AD%A6%E5%AF%9F/105084
有人認為,袁崇煥及旗下明軍以粗口大罵入侵的清軍,林女士罵警察正是如此:對敵人不可客氣。可是又有人認為,林是教師,公眾地方說粗言不合身份,這又拗得面紅耳赤了。
我以為如何憤怒亦不必罵警,原因不單是身份問題,而是社會問題。香港仍要由警察維持社會秩序,如果人人都不怕警員,則是不尊重法律、秩序,這樣便社會大亂,變成無政府狀態了。因此,警務人員及一切執法人員更加要遵守專業守則,以及明白法例條文,更加要靈活地看實際情況而執法。當市民問及相關問題,好好答覆,再不能有殖民地時期警察的傲慢作風了,更不能有執法者的獨尊態度。有這樣高質素的公僕,法例、秩序才可順利執行,人民才會尊重。
今天警隊的質素及其教養無疑比七、八十年代進步,但社會要求更高了。處長該檢討又檢討,改善又改善,才是社會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