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6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4%BA%BA%E6%AC%8A%E8%88%87%E7%A5%9E%E6%AC%8A%E9%96%93%E7%9A%84%E9%81%B8%E6%93%87/104807
教宗方濟結束訪問巴西,返梵蒂岡時回應傳媒提問說:「如果某人是同性戀者,及誠心誠意尋求上帝,那我憑甚麼去論斷他?」("If someone is gay and he searches for the Lord and has good will, who am I to judge?")大家再看中外標題:「教宗接納同性戀」,這是大錯特錯!教宗只是接受「誠心誠意尋求上帝」的人,這些人的性取向是同性戀者,他怎可以論斷其人呢?言下之意,論斷的資格在上帝手中。
教宗並不是「接納」同性戀這種行為,包括性行為及非性行為。須知羅馬天主教仍然尊重傳統,「教宗是沒有錯的」,他的言行足以改變全世界幾億信徒信念。
《聖經》亦是「沒有錯」的,裏面已明顯指出男女同性戀思想與行為都不當,天主教會及教宗,以至新教各正統教派,沒有可能在此讓半步!這是常識。
宗教乃是信仰,人權與神權兩者必要選擇一方時,教會只有選擇神的一方,切勿自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