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3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5%82%B3%E5%AA%92%E9%81%93%E5%BE%B7/91924
王維基不滿某報刊登其訪問的標題及引言與文章內容不符而興訟。
法官認為,只要閱讀整篇報道內容,便可知內容與標題及引言不相符了,但標題不屬於評論云云。
這是香港部分印刷傳媒應該臉紅的醜事!因為作為新聞工作者,最重要老實。為何內容與標題大異?只有一答案,乃編輯利用較為吸引的字眼表達內容,但以「離題」及「誇張」引發吸引力,則違反公正持平原則了!
標題實在乃濃縮之內容,內容是評論,則標題亦是評論也。
香港人強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首先必要對所發之言論嚴守其真實性,不能因賺錢或其他利益誤導受眾。
當年,傳媒界最珍貴的操守,是誠信,傳媒失去公信力,減薄公信力,則等同自殺!今天,似乎人們只追求新聞刺激性和娛樂性,對傳媒實質的監察及反應薄弱了。傳媒該自約及復興新聞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