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

儉約酬酢 | 晴報Sky Post‧日日好心情 by 劉天賜

2013-05-02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5%84%89%E7%B4%84%E9%85%AC%E9%85%A2/91302


湯顯明在任廉政專員五年內,曾用四萬八千多元公帑購禮物,日前呈交立法會清單中,並未包括食品。送禮對象包括:中聯辦和內地法律機構,更發生超支問題。
示威者標語指摘:「茅台換政協,濫用公帑,獻媚權貴。」專員是否真以此換取政協地位,實在猜想而已。
在香港,疑點利益應歸被告,毋須猜度官員的送禮動機。可是,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主要倡廉肅貪機構,則不必送禮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不宜以禮物交換感情,因大有「瓜田李下」之嫌!作為市民榜樣,更應該遵守這種中立不倚的肅貪倡廉性格。
酬酢(酢音鑿)應該節儉,表示出香港廉政品質,從英國人建立下來,就是追求公道及正義,鐵面無私,上場無父子,皇帝犯法與庶民同罪。
中國共產政權一直宣揚反貪腐,應效香港廉政建制及推行的精神,六親不認,一律免送禮,儉約酬酢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