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我這樣答「拉布」 | 晴報Sky Post‧日日好心情 by 劉天賜

2013-04-16

Source: http://www.skypost.hk/column/劉天賜/007010001002/%E6%88%91%E9%80%99%E6%A8%A3%E7%AD%94%E3%80%8C%E6%8B%89%E5%B8%83%E3%80%8D/88878


今年高中文憑試通識科試題之一有「立法會議員『拉布』」。其實,最早用「拉布」形容拖延時間乃在足球(或球類)比賽,勝方保持領先優勢,以慢慢傳交或界外球等拖延到法定完場時間,「合法」地取得勝利。
立法會及其他會議中,少數派看到形勢不能取勝,乃以「拉布」戰術,「合法」地發表冗長演講,不斷技術性修改議事內容,或者檢查法定出席人數,延誤會議進程。
這些議會的抗議行為,中外民主自由國家地區常見。香港殖民地時代,左派也在市政局用過。
近日有聲音說「耗費公帑」,「又阻礙其他議員時間」,但細心一想,「拉布」(filibuster),實在是會內少數派議員擴大聲音的唯一合法方法,足以表達這類型的議會,仍按民主精神及規序工作,花費其他議員精神時間也是值得的。
市民大眾及傳播媒界該對少數派所倡議的內容三思,雖未必接納,然而「拉布」引起關注和思考,使到該地方人民在民主自由知識上,上了一課。
(試答通識六之一)